刘德,男,汉族,1969年8月生,内蒙古清水河县人,研究生学历,经济学学士,1992年9月参加工作,1999年9月加入九三学社。
现任阿拉善盟副盟长,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委、副秘书长(兼),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,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副主委,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主任。
1987.09—1992.08 复旦大学历史系历史学专业、经济管理系工业经济专业学习,经济学学士;
1992.08—1996.09 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经委科员(其间:1995.12—1997.12哈尔滨建筑大学在职研究生班环境工程专业学习);
1996.09—2006.07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副经理;
2006.07—2011.06 内蒙古法制报社副社长(其间:2006.09—2011.05内蒙古企业法治协会秘书长);
2011.06—2015.10 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副秘书长(其间:2015.03—2016.03北京市通州区文化委员会挂职副主任);
2015.10—2017.05 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副秘书长、参政议政部部长(兼);
2017.05—2018.01 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专职副主委、秘书长(兼),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主任;
2018.01—2018.05 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专职副主委、秘书长(兼),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主任,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委、副秘书长(兼)。
2018.05—2020.07 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专职副主委、秘书长(兼),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主任,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委、副秘书长(兼),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;
2020.07— 阿拉善盟副盟长,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委、副秘书长(兼),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,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副主委,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主任。